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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豫楚律师事务所“每月一法”普法宣传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修订要点
一、“老年节”是每年的几月几号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12条规定:“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。”
二、“老年人”是指年龄在多少岁以上的公民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2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。”
三、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目标任务是什么?
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。(第4条)
四、赡养人应当对老年人履行哪些赡养义务?
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。(第14条)
五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尽到哪些赡养义务?
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;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,应当提供医疗费用。
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,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;不能亲自照料的,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。(第15条)
六、赡养人对老年人住房有哪些义务?(第16条)
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,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。
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,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,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。
老年人自有的住房,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。
七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禁止哪些行为?
禁止歧视、侮辱、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。
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。(第25条)
八、法律是对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如何规定的?
法律规定,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。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、再婚及婚后的生活。
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。
九、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,如何处理?
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,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、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、扶养,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,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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