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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豫楚律师事务所“每月一法”普法宣传单
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摘要
(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)
一、什么是“超龄劳动者”?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,简称“超龄劳动者”。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,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,依照本规定执行。(第2 条)
二、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应当遵循哪些原则?
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(第5条)
三、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有哪些?
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。(第5条)
四、超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负有哪些义务?
超龄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,执行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,完成劳动任务。(第5条)
五、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最低限额是多少?
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,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(第11条)
信阳市从2025年12月1日起,浉河、平桥、羊山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5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.1元;其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.6元。
六、国家对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是如何规定的?
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,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,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。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。(第15条)
七、国家对超龄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是如何规定的?
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,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(第16条)
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、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,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;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,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八、国家对超龄劳动者医疗保险是如何规定的?
超龄劳动者已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,不改变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超龄劳动者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、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,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;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,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(第17条)
崇尚法治 恪守规则 尊重契约 维护公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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